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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title>浮山狼de博客 &#187; 人权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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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转关于人权的三个故事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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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Sun, 09 Jan 2011 13:17:37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<![CDATA[fushanlang]]></dc:creato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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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category><![CDATA[人权]]></category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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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<p>从人人网上读到的三个有趣的值得思考的故事，道出了中国五千年体制下的通病与国外资本主义发展之下，人权的区别。与国外资本主义体制国家一样，中国也有原始社会、奴隶社会、封建社会，但资本主义国家最后上升到了资本主义，而我国推翻了三座大山，跨进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。可以从人权体制上说，中国还没有完全走出封建社会体制，这也是很多觉醒的学者痛恨国人“奴性”思想的原因，但人权到底该如何发展，完全照办资本主义，还是“中国特色”走到底，才是值得思考的问题。一味的愤懑怒骂，不会立马觉醒见效；一味的拖延民主人权，也很很不健康的，一个不良的诱因加上复杂的环境，处理不好会搞成恶性的肿瘤，社会的弊病，到真正爆发的时候，神仙难就。该是大家坐下来，商量一下如何发展人权的时候了，于国于民有利！</p> <p>第一个故事：</p> <p>清末，法国使臣罗杰斯对中国皇帝说：“你们的太监制度将健康人变成残疾，很不人道。”没等皇帝回话，贴身太监姚勋抢嘴道——“这是陛下的恩赐，奴才们心甘情愿。怎可诋毁我大清国律，干涉我大清内政！？ 评论：大清国人人有病。 什么病？ 做了奴隶而不知道自己是奴隶，还以为自由着的病。 林语堂先生曾说过，中国有一类人，身处社会最底层却有着统治阶级的思想。”</p> <p>第二个故事：</p> <p>十八个世纪，德国皇帝威廉一世曾在波茨坦建立了一座行宫。一次，他住进了行宫，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，但他的视线却被一座磨坊挡住了。皇帝大为扫兴。这座磨坊“有碍观瞻”。他派人与磨坊主去协商，打算买下这座磨坊，以便拆除。不想，磨坊主坚决不卖，理由很简单：这是我祖上世代留下来的，不能败在我手里无论多少钱都不卖！皇帝大怒，派出卫队，强行将磨房拆了。</p> <p>倔犟的磨坊主向法院提起了诉讼。让人惊讶的是，法院居然判皇帝败诉。并判决皇帝在原地按原貌重建这座磨坊，并赔偿磨坊主的经济损失。皇帝服从地执行了法院的判决，重建了这座磨坊。</p> <p>数十年后，威廉一世与磨坊主都相继去世。磨坊主的儿子因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。他写信给当时的皇帝威廉二世，自愿将磨坊出卖给他。威廉二世接到这封信后，感慨万千。他认为磨坊之事关系到国家的司法独立和审判公正的形象。它是一座丰碑，成为德国司法独立和裁判公正的象征，应当永远保留。便亲笔回信，劝其保留这座磨坊，以传子孙。并赠给了他6000马克，以偿还其所欠债务。小磨坊主收到回信后，十分感动。决定不再出售这座磨坊，以铭记这段往事。 正如十八世纪中叶英国首相威廉·皮特所说：“即使是最穷的人，在他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。屋子可能很破旧，屋顶可能摇摇欲坠；但风能进，雨能进，国王不能进，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。 评论：人最自由、自主、安全和独立的时候是在被称为家的房子里，如果连这一栖身之地都不是自己所有的，人到哪里去寻求和确保自己的独立自主安全和幸福了？财政权是其它权利的基础和保障，也是人类自由和尊严的根基。财政权使个人权利具体化，从而在根本上限制了政府对个人权利的侵犯。”</p> <p>第三个故事：</p> <p>这个故事发生在柏林墙倒塌之后的德国。1991年9月，统一后的柏林法庭上，举世瞩目的柏林围墙守卫案将要开庭宣判。这次接受审判的是4个年轻人，30岁都不到，他们曾经是柏林墙的东德守卫。</p> <p>两年前一个冬夜里，刚满20岁的克利斯和一个好朋友，名叫高定，一起偷偷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自由。几声枪声响，一颗子弹由克利斯前胸穿入，高定的脚踝被另一颗子弹击中。克利斯很快就断了气。他不知道，他是这堵墙下最后一个遇难者。那个射杀他的东德卫兵，叫英格·亨里奇。当然他也绝没想到，短短九个月之后，围墙被柏林人推到，而自己最终会站在法庭上因为杀人罪而接受审判。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：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·亨里奇三年半徒刑，不予假释。他的律师辩称，他们仅仅是执行命令的人，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，罪不在己。法官当庭指出：“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，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XX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，明知他无辜而杀他，就是有罪。作为警察，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，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。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，此时此刻，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，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。 评论：在这个世界上，良知是最高的准则，是不允许用任何借口来无视的。自然法永远高于社会法。” </p> ]]></description>
	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从人人网上读到的三个有趣的值得思考的故事，道出了中国五千年体制下的通病与国外资本主义发展之下，人权的区别。与国外资本主义体制国家一样，中国也有原始社会、奴隶社会、封建社会，但资本主义国家最后上升到了资本主义，而我国推翻了三座大山，跨进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。<strong>可以从人权体制上说，中国还没有完全走出封建社会体制，这也是很多觉醒的学者痛恨国人“奴性”思想的原因，但人权到底该如何发展，完全照办资本主义，还是“中国特色”走到底，才是值得思考的问题。</strong>一味的愤懑怒骂，不会立马觉醒见效；一味的拖延民主人权，也很很不健康的，一个不良的诱因加上复杂的环境，处理不好会搞成恶性的肿瘤，社会的弊病，到真正爆发的时候，神仙难就。该是大家坐下来，商量一下如何发展人权的时候了，于国于民有利！</p>
<p>第一个故事：</p>
<p>清末，法国使臣罗杰斯对中国皇帝说：“你们的太监制度将健康人变成残疾，很不人道。”没等皇帝回话，贴身太监姚勋抢嘴道——“这是陛下的恩赐，奴才们心甘情愿。怎可诋毁我大清国律，干涉我大清内政！？ 评论：大清国人人有病。 什么病？ 做了奴隶而不知道自己是奴隶，还以为自由着的病。 <strong>林语堂先生曾说过，中国有一类人，身处社会最底层却有着统治阶级的思想</strong>。”</p>
<p>第二个故事：</p>
<p>十八个世纪，德国皇帝威廉一世曾在波茨坦建立了一座行宫。一次，他住进了行宫，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，但他的视线却被一座磨坊挡住了。皇帝大为扫兴。这座磨坊“有碍观瞻”。他派人与磨坊主去协商，打算买下这座磨坊，以便拆除。不想，磨坊主坚决不卖，理由很简单：这是我祖上世代留下来的，不能败在我手里无论多少钱都不卖！皇帝大怒，派出卫队，强行将磨房拆了。</p>
<p>倔犟的磨坊主向法院提起了诉讼。让人惊讶的是，法院居然判皇帝败诉。并判决皇帝在原地按原貌重建这座磨坊，并赔偿磨坊主的经济损失。皇帝服从地执行了法院的判决，重建了这座磨坊。<span id="more-1614"></span></p>
<p>数十年后，威廉一世与磨坊主都相继去世。磨坊主的儿子因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。他写信给当时的皇帝威廉二世，自愿将磨坊出卖给他。威廉二世接到这封信后，感慨万千。他认为磨坊之事关系到国家的司法独立和审判公正的形象。它是一座丰碑，成为德国司法独立和裁判公正的象征，应当永远保留。便亲笔回信，劝其保留这座磨坊，以传子孙。并赠给了他6000马克，以偿还其所欠债务。小磨坊主收到回信后，十分感动。决定不再出售这座磨坊，以铭记这段往事。<br />
正如十八世纪中叶英国首相威廉·皮特所说：“即使是最穷的人，在他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。屋子可能很破旧，屋顶可能摇摇欲坠；但风能进，雨能进，国王不能进，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。 评论：人最自由、自主、安全和独立的时候是在被称为家的房子里，如果连这一栖身之地都不是自己所有的，人到哪里去寻求和确保自己的独立自主安全和幸福了？财政权是其它权利的基础和保障，也是人类自由和尊严的根基。财政权使个人权利具体化，从而在根本上限制了政府对个人权利的侵犯。”</p>
<p>第三个故事：</p>
<p>这个故事发生在柏林墙倒塌之后的德国。1991年9月，统一后的柏林法庭上，举世瞩目的柏林围墙守卫案将要开庭宣判。这次接受审判的是4个年轻人，30岁都不到，他们曾经是柏林墙的东德守卫。</p>
<p>两年前一个冬夜里，刚满20岁的克利斯和一个好朋友，名叫高定，一起偷偷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自由。几声枪声响，一颗子弹由克利斯前胸穿入，高定的脚踝被另一颗子弹击中。克利斯很快就断了气。他不知道，他是这堵墙下最后一个遇难者。那个射杀他的东德卫兵，叫英格·亨里奇。当然他也绝没想到，短短九个月之后，围墙被柏林人推到，而自己最终会站在法庭上因为杀人罪而接受审判。<br />
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：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·亨里奇三年半徒刑，不予假释。他的律师辩称，他们仅仅是执行命令的人，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，罪不在己。法官当庭指出：<strong>“</strong><strong>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，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XX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，明知他无辜而杀他，就是有罪。</strong><strong>作为警察，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，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。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，此时此刻，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，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。 评论：在这个世界上，良知是最高的准则，是不允许用任何借口来无视的。自然法永远高于社会法。”</strong><strong> </strong>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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